微信扫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

绑定手机号

注册

我同意用户协议

忘记密码

用户协议

绑定手机号

近期有不法分子打着爱盈利的旗号,制作“爱盈利”名称的App,并伪造爱盈利证件,骗取用户信任,以抖音点赞赚钱或其他方式赚钱为名义,过程中以升级会员获得高佣金为名让用户充值。
爱盈利公司郑重声明:我司没有研发或运营过任何名为“爱盈利”的APP,我司做任务赚钱类产品从没有让任何普通用户充值升级会员。我公司产品均在本网站可查询,请将网站拉至底部,点击“关于我们”可查看爱盈利相关产品与服务。
温馨提示:当遇到此类问题请拨打官方电话或添加官方微信,以免财产损失。爱盈利官网地址:www.aiyingli.com。
  • 推广与合作
X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来源: 315736

 地产自媒体的“敲诈勒索”,只是冰山一角。

 

从前,人们在社会上受了委屈,都要去找记者。因为记者“铁肩担道义”,可是记者凭一己之力,能曝光的事件毕竟寥寥。

 

现在,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可以发声。他们敢于爆料,直击社会阴暗面,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但拥有了话语权的部分自媒体人,近日却因为以爆料之名行敲诈之实获取盈利成为舆论场主角。

 

10月22日,一篇题为《地产自媒体敲诈勒索触目惊心:有公众号年入千万》的文章在朋友圈迅速刷屏。文章表示,当下做自媒体最赚钱的方式不是炮制10万+吸粉后卖广告,不是卖产品、写软文,也不是线下办活动,而是“敲诈勒索”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这篇文章来自“新民周刊”,其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自知成不了大V的自媒体在不确定何时会被关掉的“鞭策”下,纷纷干起了敲诈勒索企业的营生——他们不仅定期收“保护费”,还隔三差五“组团”精准打击某家企业,甚至和正规记者或公关公司里应外合,尽量在短期内尽可能地榨取企业的媒体投放费。

 

空口无凭?文章举例某河北房企赞助的“中国房地产新媒体品牌峰会暨地产自媒联盟5周年老友记”的活动,其实就是在交“保护费”。

 

为什么房企要受一家自媒体的气,而不是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房企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自媒体敲诈手法很隐蔽,取证很难;另一方面,如果你不就范,对方的黑稿影响力很大,哪怕是失实文章,正常程序申诉也要5个工作日以上天,而这早就过了黄金传播的48小时。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除了房企,餐饮企业也容易被勒索,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吸引眼球。个别吃喝玩乐的自媒体号也喜欢通过写负面新闻来收“封口费”,2017年8月1日,“上海好白相”公众号发文表示,有网友称在“喜来稀肉”的烤肉里吃出了疑似寄生虫的东西 。“喜来稀肉”和其沟通,接洽的“徐先生”提出要10万元封口费,事后查明,“喜来稀肉”猪肉没问题,而“喜来稀肉”也向“上海好白相”提出8万元的索赔。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地产、餐饮自媒体的“敲诈勒索”,只是冰山一角,被敲诈勒索的企业远不止这些行业。

 

2014年11月24日,“中国新东方”公众号通过转载5年前的旧新闻并篡改内容,推文《中国各地净水器曝光清单,你还在使用吗?》曝光了包括美的在内的多家公司,而后美的被王某勒索2万元“广告费”用于删帖。12月4日,“中国新东方”再次发布类似内容,只是已经把有关美的的信息删除,为维护自身及其他商家合法权益,美的进行了报案。后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4月,“P2P内幕”公众号发布消息《紧急预警:2016年最大的雷!已经兑付困难一个多月!》,文中表示,接到多方消息称,某公司已经兑付困难一个多月了! 随后“富贵树微金融”发文称该自媒体是通过恶意攻击达到获利的目的,并贴出了与该自媒体的对话。对话显示,对方需200万方能删稿。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2017年4月,吴某因通过自媒体“金融照妖镜”向互金平台实施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获。据悉,吴某利用其多次投资互金平台并参与平台兑付的经验,在网络上编造谣言、恶意捏造不实信息,一些平台怕负面消息影响到其正常运营,从而选择支付“公关费用”,吴某等人以此获利。

 

2018年8月自媒体网络大V陈杰被刑拘,据新华社报道,陈杰先后注册建立21个微博、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账号,发表炒作、攻击、揭露等各类负面文章3000多篇,炮制各类负面舆情200多起,制造一个又一个舆论漩涡,大肆进行非法活动,几年时间敛财数千万元。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2018年8月,榆林市神木市公安局根据相关线索对麻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立案侦查。经查,从2013年起,麻某某利用所谓自媒体人身份进行新闻监督,以生产违规等问题为由,敲诈勒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24起,涉案91.3万余元。8月30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在今年P2P频频爆雷的大环境下,一些运营正常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受到了个别自媒体的“敲打”——直接来问是否有合作意向,否则可能写文章引发用户恐慌,提前挤兑。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这些年来,自媒体发展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但普遍存在把关人缺位的问题,自媒体舆论场利益导向严重,一些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将传播谣言、敲诈勒索做成了一个产业链。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表示,利用自媒体实施敲诈勒索有几个特征:

 

这种敲诈勒索行为基本都是大V做成的,因为其传播力度大;

 

实施敲诈勒索的自媒体之间往往形成传播矩阵,不是一个自媒体,而是跨平台的多个自媒体,实际运营方、最后主使者都是一个,以便快速传播;

 

基本上都是捏造的事件以及偏听一方当事人意见的事件,缺乏新闻职业伦理;

 

写作手法看似言之凿凿,实际上大量使用虚构、臆想、偏激的写作方式;

 

实施敲诈勒索的文章基本上都留有联系方式,具体包括提供所谓的咨询服务、媒体服务或是达成某种合作关系,利用这些表面上合法的方式达到敲诈勒索的效果以及获取广告收入。这实际上有点类似于碰瓷,发帖之后花钱才能删帖。


对此,叁趣发文评论称“其实这不是地产自媒体或者其他行业自媒体的个案,几乎也是媒体圈公开的秘密。归根结底,是自媒体行业的草莽期,这些人和媒体太希望赚快钱了。现在的媒体人和媒体环境,流行的是「创业」和「变现」。

 

资深公关人士、首席赋能官创立人王兵分析,一方面,自媒体的“媒体”属性偏弱,“自”属性更强,其受到管理和约束的程度较低,而且对于其不规范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很小,通常道歉、封号了事;另一方面,不少企业在面对自媒体索取删帖费用或公关费用时底气不足,不惜用重金来清除负面信息,采取“花钱消灾”的方式助长了不良自媒体在利益方面的“潜规则”。

 

当信任被消耗殆尽,生态被破坏,流量自然也会随之流失。因此规范自媒体发展势在必行,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落实法律责任,毕竟有法律约束的行业才不会走向歧路。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榜单解读


通过清博指数平台(免费注册,公式透明,排名客观,超140000用户的选择,gsdata.cn)统计,10月14日-20日全国微信周榜TOP50公号共发文3481篇(其中10万+文章1502篇),阅读总量高达23854.49万+,比上周增加了577.87万+;点赞总数达833.01万+,比上周减少了5.36万+。


其中“人民日报”发文176篇,收获了1760.01万+阅读量和208.01万+的点赞量,以1763.75的WCI值独占鳌头;紧随其后的为“新华社”“央视新闻”,他们分别以1690.92和1654.17的WCI值位列第二和第三。


而本期WCI值进步最大的为“新氧”,其发文56篇,收获阅读量416.47万+,比上周增加了116.13万+,点赞数比上周增加了4.65万+,带动WCI值增加了54.04,最终以1403.22的WCI值拿下第26名。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看榜时刻

可怕!自媒体“敲诈勒索”年入千万,已成行业潜规则?丨全国微信公号周榜

爱盈利-运营小咖秀(www.aiyingli.com) 始终坚持研究分享移动互联网App运营推广经验、策略、全案、渠道等纯干货知识内容;是广大App运营从业者的知识启蒙、成长指导、进阶学习的集聚平台;

想了解更多移动互联网干货知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运营小咖秀(ID: yunyingshow)

评论

相关文章推荐

SELECT dw_posts.ID,dw_posts.post_title,dw_posts.post_content FROM dw_posts INNER JOIN dw_term_relationships ON (dw_posts.ID = dw_term_relationships.object_id) WHERE 1=1 AND(dw_term_relationships.term_taxonomy_id = 3213 ) AND dw_posts.post_type = 'post' AND (dw_posts.post_status = 'publish') GROUP BY dw_posts.ID ORDER BY RAND() LIMIT 0, 6

京ICP备15063977号-2 © 2012-2018 aiying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