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话题王刘强东又火了,热度一波接一波!
6月2日,@刘强东 通过微博表示向母校人大捐赠3亿元现金,并祝愿母校愈来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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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晚,网络曝出刘强东再放豪言,即他在京东总部宴请工作5年以上的老员工代表时,当场发出6000多套金银制品,并宣布:“京东五年以上老员工如果没钱看病,不管花多少,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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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放出这一豪言后,迅速引来了大批的网民围观,部分舆论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并为刘强东的行为点赞,称赞他真心实意对待自己的员工,是一位有情怀的好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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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的豪言在登上微博热搜的同时,带火了另外一条“京东员工家属投诉京东加班过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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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5月31日,一位微博认证为前证劵日报市场主管的加V账号@蒙儿的 公开致信刘强东,怒斥京东加班严重,影响了她和老公的传宗接代。她还表示,京东十几万员工一年365天每天都忙,证明公司管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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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儿的 的表示,该消息原本只是想吐槽,因此只用小号发布,后被秒删,即便后来她用大号重新发布了相关内容,并引起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官方微博@北京12345 和@京东客服 的注意和回复,此事也未掀起太大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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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想,最终却因为刘强东放出豪言,无意中带火了此条微博,截至发稿前,该条微博转评数为1000+,点赞数200+。
微博舆论场中,由于“员工投诉”,致诸多网民对“刘强东放出豪言”一事呈现对立态势,甚至有网民评论,“老板放豪言,员工家属拆台,这是什么戏码?表示看不懂!”
通过清博舆情监测系统(免费、每两周迭代的舆情系统、近20000用户的选择,)监测 “京东加班”,数据获取时间段为6月5日16时至17时,微博情感属性图显示,网民的负面情感占比最高,达47.90%,部分网民对京东的“加班文化”表示了不满与质疑。
舆情预警趋势中,自5日下午14时开始,负面舆情指数开始呈现黄色预警,POI大于等于300,源于“京东员工家属投诉”一事的热度不断攀升,致负面影响力不断扩大。
注:来自清博舆情系统
“说实话,真的是无人性加班”
一定程度上,这算是一个针对京东过度加班的维权事件,维权舆情常见的链式反应很快出现,越来越多的京东前员工或在职人员纷纷出面指责京东加班无度,有人庆幸及时脱离苦海,有人敢怒不敢言,为了生活默默忍受。
来自京东成都客服中心的网民表示,3天上班39个小时,且月薪不过三千,通宵加班、强制加班都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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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采购人员吐槽,京东把加班时长作为KPI的一部分,因此产生了为了加班而加班,空耗时间加班的畸形现象。
还有前客服人员表示京东的午休时间从一个小时降到45分钟,最后降为30分钟,工作时间上厕所要打报告,堪比“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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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滴滴出行发布了大数据报告《2016年度加班最“狠”公司排行榜》,在IT公司中,京东包揽各项第一,成为加班最狠的IT公司。其中,工作日平均最晚下班时间为23点16分,周末加班人数最多为1176人,0点到5点返工人数最多为660人,每月加班天数最多为20天。
“进入一家企业,要么忍,要么滚”
部分京东家属深表同感,既心疼丈夫过于辛苦,又不堪家庭催生压力,坚持劝说家人辞职,但是部分人尤其是男性,希望在年轻的时候拼搏一番,愿意透支身体换取相对优越的薪资水平,让家人享受更好的物质生活。
这也是舆论场中另一种声势强劲的观点,高薪不累的工作不存在!对于当事人的公开信,不少网民抱有否定、质疑、不屑的态度。
其一,京东5年以上员工包揽医疗费用、能在老家买房;晚9点食堂有饭、打车报销;京东员工子女上京东幼儿园学费全免……福利好、薪酬高、多劳多得,赚钱和休息就好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工作的选择权一定在自己手上,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性。
根据看准网的数据,京东商城的平均月薪在零售电商领域位于第一位,考虑到地域薪酬水平的浮动,整体上也应该位于前列,京东集团的平均月薪更是突破五位数,但是好评度方面,天猫淘宝则略胜一筹。
注:数据来源看准网
其二,选择一家公司,就应该认可其文化、适应其工作强度,公司规章制度一视同仁,不会具有针对性,如果发现与个人价值观有所冲突,完全可以选择离开,没必要上纲上线。此外,一边继续在公司做事享受其福利待遇,一边公然声讨公司表达不满,这种行为不可取。
其三,加班是当前工作环境的常态,社会竞争激烈,并没有轻松的工作,国企、私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加班。尤其是身处互联网行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有的公司都在使尽全力拼搏奋进,如果要吐槽加班文化,可能大部分企业都要躺枪。网民Kevin丶01 调侃,“华为家属笑而不语”。
其四,年中是各大电商使尽浑身解数、对抗拼杀的重要节点,不少网民指责618阶段京东员工超负荷工作,这封公开信的立足点也有些奇怪,综合来看,不能排除是竞争对手蓄意抹黑京东的“杰作”。
“适者生存是畸形逻辑”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加班,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一个月不超过36小时,天灾人祸等情形则不限制。
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作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调休的,至少支付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至少支付3倍工资。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蒙儿的 的维权诉求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京东长年加班,没有所谓的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第二是相应的加班费没有依法兑现。
社会竞争环境下,加班作为企业文化可能无可厚非,双向选择、来去自由,但是加班费的不兑现可能就是企业的管理不当了。
面对高薪多劳的声音,部分网民呼吁要尊重人才,不能让无底线加班成社会常态,不应一味忍气吞声、认同“适者生存”这种看似合理的逻辑,无视其背后的不法剥削行为,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工作环境向健康、持续的方向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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