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一则公告,召集中国开发者对苹果(AAPL.US)应用市场采取集体行动。
公告中,该律所称接受部分国内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及消费者的咨询和委托,就苹果公司在运营应用商过程中的涉嫌违法和侵权行为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其在运营App Store过程中可能存在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体现在拒绝交易、差别待遇、搭售三个方面。
1.
首先,拒绝交易表现为没有正当或合法理由,将某开发者的应用程序下架;以违反美国法或者苹果公司的规则,将某开发者只用于中国市场的应用程序下架,而该情形并不违反中国法;开发者按照苹果公司要求修改后,仍不上架;开发者更换主体上架后又被下架或被设置障碍。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蔚律师告诉记者,“在华为小米应用市场上能够上架的应用,很多在苹果上不了,显然不是因为这些应用违法了中国法律的规定。”
2.
差别待遇表现为一些中国开发者开发的应用因来自美国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投诉而下架,但这些投诉往往并不符合中国法。
这种情况集中在视频和音乐内容服务领域。林蔚对此解释是,美国本土与苹果有重要合作关系的权利人(比如三大唱片和六大电影公司)只要简单投诉一下,即使不符合中国法的要求,一些中国开发者开发的视频、音乐类的应用也会被App Store下架。
与此同时,App Store也存在选择性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嫌疑。无论是自身的运营,还是针对应用程序,App Store对同一部部门规章的适用都采取了不同的标准。
2016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一时间国内有大量手游被下架整改。但一个问题是,“文字、图片、地图、动漫、音视频读物”与游戏一样均属于网络出版物,App store仅选择性地处理了游戏类应用,对前者未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
3.
最后,受到质疑的还有搭售行为。根据App Store审查指南,所有的应用程序都要在通过iTunes内置的应用内购买来完成,包括一次性购买、注册付费以及应用内的支付,而不允许应用程序内部使用第三方支付购买应用程序内的内容或者服务。
该律所认为,这属于典型的搭售苹果支付服务的行为。2016年11月4日,360手机助手苹果版、PP助手手机版、海马助手等一批助手类软件同时下架,下架的理由就是这些软件绕过了App store,可以让苹果手机用户在无需越狱的情况下免费下载付费应用。
截止目前,苹果公司方面没有就这一争议事件做出任何回应。
附:达晓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近年来遭App store下架的热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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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开发者们的意见倒是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有大部分人表示支持苹果。
而关于上图该事务所列出的被下架应用一览,其实圈内人都懂它们其实都严重违反了苹果相关规定,被下架属于正常现象。跟国内其它安卓市场相比,苹果的规定无疑是更严苛的,但这样也保证了应用的质量,也是在保护用户。
但开发者的权益绝对是要维护的,希望苹果在通知应用下架等的同时能给出具体明确的原因,以便开发者针对性做修改。在此也静待该事务所后续进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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