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重在链接和认同感。”
大家都在聊社群,无论是做电商的还是做自媒体的,感觉社群一下子火了。
其实社群并不是什么新鲜概念,有人类社会的时候社群就存在了,比如原始人就懂得群居生活,共同抵御外部所带来的危险。而现在更是数不胜数,比如线上明星的粉丝部落,贴吧,兴趣小组,线下的小区,就连跳舞的大妈都是一个小社群,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些所有的社群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共同的目标或者兴趣。
误区1:建微信群就是创建社群?
一提到社群,大家就会想到的是微信群。很多人组建社群的时候什么都没想,就拉一干人等进群,然后聊天,发红包,拉人分享,随后群沦为广告群,最后大家纷纷把群屏蔽了。这是一个典型社群,不,一个典型微信群的消亡过程。所以说一个好的社群也是需要好的设计的。
社群重在链接和认同感。同学群,老乡群,工作群本身就已经存在了,就算没有微信,这些人在你的脑海里已经建立了链接和认同感,拉个微信群,只是给已有的社群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而已。微信群只是社群的联系载体,组建微信群并不等同形成社群。
当你无缘无故的拉一群人到微信群的时候,就相当于只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并没有创建社群。一个社群是基于兴趣、价值观、信仰而聚合一起的,我们需要去设计一种关系和连接,社群并不是存在微信群,而是存在于人的脑海里。
误区2:社群就是创建者一味向成员奉献?
不,这只是社群的单向链接。不要以为不断地给大家提供价值就是维护社群的一种好的方式,社群需要的是大家一起做点什么,而不是创建者一直为大家做什么。
社群是无组织的组织,社群中的成员服务成员。社群经济是以人为中心,而不以产品、机构、个人为中心。社群强调群体交流、分工协作和相近兴趣与偏爱,个体之间有着频度很高的交互关系。社群成员之间的互动是社群创意和社群设计的动力来源,这也为社群运营、社群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
“罗辑思维”最初建立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社群,可以说社群经济脱胎于粉丝经济,其连接关系来自于成员与罗振宇之间,成员间本身并没有相互认识和建立联系。但一段时间过后,“罗辑思维”各地会员自发成立各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有些运营几乎与“罗辑思维”无关,完全是社群成员的运作、分享和创造,这就进入到了真正的社群经济。
误区3:社群经济就是“社群营销”?
很多人搞社群目的就是为了卖货,并冠以“社群营销”名目,这是电商人经常陷入的误区。
这里所谓的“社群营销”,只是传统营销思维穿上了互联网的外衣罢了,是做传统产品渠道的逻辑,是利用社群为工具强调营销。从过去的传统人脉介绍,到开始使用组织化的分销商渠道,从印刷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到了互联网上再到了现在我们说到的网络社群,他们说的“社群营销”只是将社群作为营销渠道。
网络社群的本质是一种平台,是一种载体、一种媒介,以用户为中心,通过某些网络化的手段和载体,来实现满足用户需求的目的,同时又反过来根据用户使用数据的反馈和互动,来组织实现商业转化。
误区4:社群人多力量大?
著名人类学家,英国牛津大学的罗宾·邓巴教授提出过“150定律”, 即著名的“邓巴数字”。邓巴根据猿猴的智力与社交网络推断出:人类智力将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148人,四舍五入大约是150人。而精确交往深入跟踪交往的人数为20人左右。该定律认为,这是由人的大脑新皮层的应对能力决定的。
照这么说来,现在很多社群动辄数百人,肯定造成信息的过载。很多人认为自己的社群内有非常多的人,也让自己拥有了很多的粉丝,虽然社群壮大确实是为社群活动开展带来了一定的优势和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多的社群,就可以非常活跃或者是能够制造出相应的价值。
误区5:有了共同标签就能形成社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于是乎有人就认为有同样标签的人就可以组成社群。
那么一群热爱篮球的人就是一个社群吗?同样乘坐飞机头等舱的人就是一个社群么?显然不是。同一标签的人群多数时候是构建社群的基础,不过这是一个松散的个体形态,要让同一标签的人群形成社群,需要人与人形成一种紧密的有效链接。让同一标签的人群形成网状的链接关系,这就让标签上升到社群形态。
以上就是社群的五大误区,你的社群是否出现以上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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