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盈利:如何防范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风险,同时让互联网激发保险业创新能力,这或许是《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考虑的核心问题。
近日,腾讯财经从接近保监会人士处获悉,保险业界备受关注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已经起草完毕,目前正在行业内部进行小范围征求意见,监管细则有望年底出台。
这位消息人士透露,《办法》将从经营范围、准入、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等方面对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加强监管,此外,一些险种的跨区域销售限制将被放开。
作为现代金融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险业或将成为首个拥有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的行业。从各家险企纷纷布局互联网,到2013年底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企业诞生,“触网”成为保险业的新时尚。
当保险遇上互联网,邂逅的结果并不如想象般的那样美。与互联网金融的其他领域相比,互联网保险更多地被作为销售渠道的延伸,没有出现P2P或者银行等领域的业态创新。同时,9月初一些险企在天猫上的理财产品被全线下架,也引起了业界对于监管细则的呼吁。
如何防范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风险,同时让互联网激发保险业创新能力,这或许是《办法》考虑的核心问题。
部分险种跨区域销售将放开
接近保监会人士向腾讯财经透露,《办法》将互联网保险的经营范围限定在“简易型保险”,即保险的销售、承保、理赔都能在网上实现的险种。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跨区域销售问题,腾讯财经多方求证后获悉,《办法》也将有所松动,一些险种将可以突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限制,进行跨区域销售,比如人身意外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不含机动车保险;能够个人、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保险业务。
不过,跨区域对于险企的服务能力有着较高要求,中小险企或受限于此。信泰人寿助理总裁戴旭光对腾讯财经表示,跨区域销售的险种需要考虑到理赔服务,如果网点较少,服务势必跟不上。
这也从侧面说明,满足跨区域销售的险企需要具备相应的理赔服务能力。
消息人士透露,《办法》还将涉及保险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的退出管理机制。在保险机构退出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不具备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条件:保险机构擅自授权分支机构开办互联网保险业务;自营网络平台或与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造成交易数据丢失或客户信息泄露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或做出提示,进行误导宣传的;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互联网保险服务能力的;违反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办法》强调,保险机构违规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的互联网保险新业务。
而在第三方平台退出管理方面,《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擅自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代收保费,或者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开展宣传,造成不好的后果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有关保险机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取消业务备案,将其列入行业禁止合作清单,并在全行业通报。
《办法》还从第三方平台的准入加强监管。《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中国境内;第三方平台具有支持在线查询、投保、支付等保险业务全流程的实时处理能力,并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此外,第三方平台最近两年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办法》还从保险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备案等方面加强监管。
互联网保险现状:商业模式初级
2013年以来,保险业改革遵循“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保监会主席陈文辉曾表示,要增加保险公司的运营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办法》也将遵循该思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将鼓励险企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探索。
“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现状是,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初级发展水平,商业模式也较单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萍说。
2013年11月,由阿里巴巴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平安的马明哲联合组建的众安保险被视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
然而,在王萍看来,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归纳起来就是“保险金加保险代理”,其它保险业务都委托了给第三方。因此,王萍认为众安保险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机构。
王萍对腾讯财经表示,“保险机构只是把互联网作为业务延伸的渠道,把业务简单搬到互联网上,不像银行业那样形成了各种业态。”
究其原因,王萍认为是保险行业缺乏内生创造力导致。“互联网金融是由非金融机构推动的。非金融机构创造了类金融产品,倒逼银行在互联网领域创新发展。”王萍表示,纵观保险领域,民间机构不但没有经营资格,也没有经营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险行业不会出现来自民间、具有颠覆性的“敌人”。这也导致了保险行业竞争压力小,创新动力不足。
互联网保险产品难点在于量化
信泰人寿助理总裁戴旭光对腾讯财经表示,互联网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是一个大机会,双向交流的特点使得客户更加了解保险公司产品细节,同时保险公司也更加了解客户的需求。
“互联网保险并不只是把传统产品搬上互联网”,泰康人寿副总裁王道南对腾讯财经这样表示。但如何针对互联网的特点,设计出创新性的保险产品,便是横在各家保险企业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一个例子便是华泰保险与淘宝合作推出的“退货运费险”,嵌入在购物流程中的该运费险,成为华泰保险旗下最具影响力的险种。据CNNIC统计,仅就2013年“双十一”当天,该险种成交笔数就达到1.5亿笔。
华泰证券研究所保险行业分析师陈福指出,由于财产险的承保和赔付具有较为便捷的量化方式,所以在互联网中,该类产品发展的最快。
陈福告诉腾讯财经,就寿险及其他险种而言,由于条款复杂,产品的设计很难具体量化,这也成为寿险在互联网保险领域推广的难点之一。
不过,寿险公司也在积极做出尝试。泰康人寿副总裁王道南称,泰康曾经和专业健康类公司合作,设计出一份体质测验的问卷,“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回答问卷,系统将自动判断出其体质的差异性,进而给出相应的健康险种推荐”。
王道南称,类似的互联网产品的指标量化还在继续探索中。他表示,要发展互联网保险,不管是设计产品,还是做后续理赔服务,应该用互联网思维来经营客户,“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量化既要准确性,同时还需要考虑量化过程中的用户体验。”他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