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有喜欢的,就会有不喜欢的。
本周阿里家,举行了首届微商的论坛。
阿里先生首先重新定义微商,微商不是微信的微,也不是微博的微,而是微小的微,
凡是微小的移动电商都叫微商。
依稀记得以前淘宝和微系,有点“老死不相往来”的味儿,
如不能将淘宝的宝贝分享至朋友圈,甚至虾米音乐也被禁止过朋友圈分享。
那谁说的: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这次的论坛上,阿里家“亮出”做微商的两大法宝:
“微供”——用户使用阿里巴巴的“微供”对商品、供销商进行选择,成为某款商品的代理。“采源宝”APP—成为代理后,用此app进行商品的查看、转发和下单等操作。
如何传播销售了?
将商品分享至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销售。
这跟我们广大的群众,直接在微信朋友圈看的微商,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
有很多人开始欣喜了:
“微商人,请坚持下去,让自己更专业!”
“马云都要进军微商分一杯羹了,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
有很多人愤怒了:
“特么的,还能不能正常的社交?”
“朋友圈变生意场,心好累!”
…..
真是世事多变化啊,
将来,如果人人微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因此而变化吗?
人们的生活方式会因此而改变吗?
如果每个人都成为商人,还能有正常社交的机会吗?
在熟人社交里面贩卖商品,会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吗?
那个,
关于将来的疑问留给将来吧。
冬天快到了,
咖君提醒您多穿点衣服,从外而内的温暖起来。